党委组织部(统战部)工作职责
1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、学校党委的指示、决议、决定,研究新时期党的组织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工作计划及实施措施。
2、负责学校干部队伍建设。做好干部选拔、任用、教育、考核和监督工作,配合校纪检部门抓好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牵头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、抽查核实工作。做好干部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、上报等工作。
3、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。制定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,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和补选工作。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组织活动开展情况。负责党建数据库建设和相关材料收集归档,做好党内各项统计及上报工作。
4、负责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,开展党内评选表彰工作。做好学校党员发展工作。负责管理学校党员组织关系和党费收缴工作。办好校党委党校,充分发挥党校在入党积极分子、党员以及干部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。
5、负责干部监督工作。督促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、联系服务师生、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情况。受理党员、干部的申诉、来信来访。
6、负责学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(境)管理工作,做好登记备案人员报备和证件保管工作。
7、负责干部教育培训、干部挂职锻炼选派、调学培训等工作。
8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审查工作。
9、指导离退休老干部工作,开展老党员、生活困难党员慰问工作。
10、负责统战工作,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工作;负责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,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,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改革;
11、负责学校驻村乡村振兴工作。
12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